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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疑问之你问我答|Q&A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又称“事实孤儿”,他们或父母失踪,或父母服刑,或父母重度残疾,或遭受弃养,父母不提供或无能力提供养育费。这些孩子不仅享受不到监护人的照顾,有些孩子还要承担照顾患重病的爷爷奶奶和因重病、身体高度残疾、丧失劳动生活能力的父母的责任,度日艰辛却肩挑重担。他们情同孤儿,但目前还没有被纳入国家孤儿福利政策的惠顾范畴,属亟需社会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据统计,我国约有58万事实孤儿,陕西省有1.8万,是全国的平均水平。
     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是一家以“倡导全民公益,动员社会资源,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为使命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从2011年起开始关注“事实孤儿”这一特殊儿童群体并尝试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试点项目》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帮助。项目主要做了三件事:1、在项目县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库;2、组织开展陕西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现状调查,并向政府提交调查建言报告;3、对事实孤儿提供助学金,避免其因生活极度困难导致失辍学和由此造成外出乞讨流浪、犯罪等现象发生。
     我们希望在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下,推动政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一群体纳入到国家的制度性保障体系。
 

项目发展历程

 

“事实孤儿助学项目”所有助学金都来自社会筹款。自2011-2015年底,共筹集善款2,397,720.96元,持续资助事实孤儿1972人。

2011

争取美国胡氏教育慈善基金会爱心善款11524.58元。资助汉中西乡县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000元。524.58元为项目监测费用。

2012

美国胡氏教育慈善基金会捐款51865.82元。汉中市西乡县、咸阳市淳化县、渭南市蒲城县共50个孩子受益,每人1000元。1865.82元为项目监测费用。

2013

1.争取到助学金349732.41元。美国胡氏教育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72317.39元,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捐赠277,415.02元。咸阳市淳化县、安康市汉阴县、汉中市南郑县、洋县、渭南市蒲城县、宝鸡市岐山县共298个孩子在当年受益,其中小学生226名,每人1000元;初中生72名,每人1600元。8532.41元为项目监测费用。

2.11月,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聘请西北大学心理学专家郑安云教授携社会学研究生团队,使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在7个项目县开展 “事实孤儿生存状况”调查,调研中发放300份问卷,回收254份,访谈100余人。具体掌握了事实孤儿在衣、食、住、行、医、 学习、心理等方面资料;分析事实孤儿生存困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向政府提供对事实孤儿加强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和建议。该项调查工作于2014年完成。  

2014

1.争取到助学金280291.15元。美国胡氏教育慈善基金会捐赠50291.15元,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捐赠230000元,安康市汉阴县、汉中市南郑县、洋县、西乡县、渭南市蒲城县、宝鸡市岐山县共计246个孩子得到助学金,其中小学生199名,每人1000元,初中生47名,每人1600元。6091.15元为项目监测费用。

2.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创新该项目筹款模式,与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签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事实孤儿战略合作协议.rar,利用蚂蚁金服公益平台(原支付宝筹款)进行联合网络众筹。20141021日“爱助事实孤儿”项目在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正式上线。

2015

1.35日,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联合陕西省妇联共同召开“爱助事实孤儿 我们共同行动”启动会,会上公布了《(陕西)农村事实孤儿生存状况调查报告》《(陕西)农村事实孤儿生存状况调查报告》.rar,倡导全社会关爱事实孤儿,推动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发挥服务优势,共同行动,推动事实孤儿救助“全覆盖”进程。

2.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共同在腾讯公益平台发起为“益起救助事实孤儿”项目进行联合筹款。

3.通过支付宝和腾讯公益爱心平台筹集的善款和美国胡氏教育慈善基金会捐赠的50000元,共计1704307元用于2015-2016学年安康市汉阴县,汉中市南郑县、洋县,渭南市蒲城县、澄城县、华阴市、临渭区,宝鸡市岐山县,商洛市丹凤县1367名事实孤儿继续学业。20707元为项目监测费用。

2016

项目将覆盖现有9个项目县信息库中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孤儿。

Q&A NO.1

Q: 这些孩子是孤儿吗?

A:这些孩子不是孤儿,国家救助政策对孤儿的界定:孤儿是指未成年人父母双亡并且能够提供父母死亡证明的儿童可以享受国家孤儿福利政策。

Q: 事实孤儿是指哪一类孩子?

A: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孤儿)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重病、正在服刑(3年以上)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的0-18岁未成年人,亦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这些孩子与孤儿处境相似,缺失监护人,日常生活和就学难以保障,他(她)们不仅享受不到家长应有的照顾、关爱,与此同时,他们也享受不到政府的制度性救助,因为国家政策对这样的儿童群体的保障制度尚未明确,除此之外,有些孩子可能还要承担照顾爷爷奶奶和因身体重残、重病丧失劳动生活能力的父母的责任,生活困难却肩挑重担,亟需社会的关爱和救助。

Q: 项目实施流程是怎样的?

A:基金会跟陕西的县级妇联合作,以镇为单位,建立当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信息资料库,并在每年九月更新一次,根据当年的助学金收入确认资助人数;由县妇联组织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上报基金会,基金会审核后确认受助儿童名单;按照项目实施中所约定的资助标准(爱助事实孤儿受益儿童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人/学年,初中生1600元/人/学年;益起救助事实孤儿的标准为:小学生900元/人/学年,初中生1500元/人/学年,高中生2500元/学年)。分两个学期,基金会将助学款拨付到县妇联的工作账户,由妇联组织助学金发放;孩子获得资助款后,将通过使用儿童账本的方式展现助学金使用情况。

基金会将对项目进展全程监测,确保孩子们能将助学金切实使用在学习和生活中。

Q: 孩子的资助标准是怎样的?

A:小学生是1000元/学年。初中生1600/学年。

Q: 为什么益起救助的受益孩子比爱助事实孤儿的受益孩子每个要少100元呢?这些钱你们用到哪里了?

A:益起救助的孩子,每人100元,我们把它归于项目成本,或者说项目管理费,我们使用到如下几个地方:

1、支付县妇联的事实孤儿摸底调查,信息库建立维护上。支付项目县妇联对当地事实孤儿的调查摸底入户,收集孩子信息资料的补贴,标准为每县2000元,每年项目县的受益儿童信息将保证更新一次

2、支付对基层妇联开展项目培训的费用。为确保项目实施,对项目合作方开展的项目操作培训。

3、支持基金会工作人员对项目县开展活动监测。支持基金会项目工作人员对项目县的儿童助学金发放活动进行监测,随机入户访问,确保孩子们按时收到助学金;

4、办公经费。支付县妇联、省妇儿基会对所有资助儿童档案资料打印、复印耗材及邮寄等。

Q: 现在农村的小学生不是都已经免费了,为什么还需要捐助孩子上学,可以捐助生活费,但是其他的费用不是都免了吗?

A: 项目是在“帮助中国西部贫困事实孤儿”,为他们提供助学金是为了补贴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其中小学生生活费补助占80%,学习资料补贴占10%;初中生生活补助费占75%,学习资料补贴占18.75%。我们根据《陕西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的结论来提出这一捐助计划,调查报告指出:

1.事实孤儿家庭普遍经济匮乏、生活困难。(  70.3%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靠种地为生,收入不稳且微薄。初中阶段学生每月家庭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45.9%,小学为69.3%;月收入不足千元的占91.8%;小学为92%。还有一些家庭只能靠老人低保维持生活。);

2.事实孤儿在校生活费很少,有因此而辍学的倾向。(初中阶段67.6%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大部分儿童表示生活费只能保证他们刚刚吃饱;表示“偶尔吃不饱”、“经常吃不饱”的占17.7%;小学阶段学习花费很少,仍有39.9%的儿童出现没钱读书的情况;初中阶段有过或经常有因家里缺钱而辍学想法的占49.7%。)

3.孩子们热爱读书、相信通过学习可以改变生存现状。(初中阶段表示“我喜欢读书”的孩子占87.9%;同意“读书是改变现状的唯一出路”的孩子占90.6%;赞成“即使没钱也会想办法读书”的占90.1%。)

Q: 这些钱的具体使用情况我在哪里可以查?

A:请您关注我们的项目进展,可在我们的专题网站上查询。

Q: 是不是陕西省内的事实孤儿都可以获得救助?

A:我们目前根据筹到的钱只在部分试点县开展助学项目,建议您关注项目进展。

Q&A NO.2

Q: 我身边有这样的孩子,他们怎样才能获得救助?

A:首先您说的这些孩子要属于我们项目实施县,目前我们暂定的项目实施县有南郑、汉阴、洋县、西乡、岐山、蒲城、丹凤、临渭区、华阴市(随着项目推进,会有更多的地区成为我们的项目县,请关注网站最新动态);如果孩子已经在资料库内,则他们是有机会获得救助。如果没有在资料库内,需向当地妇联提出申请,申请进入项目资料库,项目县妇联核实后会收录入库。入库的孩子将有机会获得救助。

如陕西省非项目县的,家庭特别困难的事实孤儿,或者您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通过联系基金会工作人员(029-85582226),将孩子增加入信息库内,根据情况考虑资助。

 

Q: 我在河北XX县发现当地的孩子也属于事实孤儿,他能获得救助吗?

A:因资源有限,我们目前只在陕西地区开展该项目,希望您能理解。

Q&A NO.3

Q: 资料库里的孩子信息可以在网站上公布出来吗,这样我就能清楚孩子的具体情况?

A: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让他们在接受帮助的时候减轻心理压力,所以孩子的具体信息不会在网站上公布,但是您如果希望能实现一对一的帮助,请和我们基金会联系。

Q: 我家境不错,看到这些事实孤儿特别可怜,我可以领养她们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能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我们的项目主要是针对儿童助学,不涉及儿童领养。于孩子而言,他们最渴望的是生父母的爱和关怀。我们在项目监测中发现,儿童的家长(爷爷奶奶、身体患病无法劳动的父母)因身体因素,最为担心的是儿童生活费用,这类家庭往往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孩子的生活开销、看病等成为家庭沉重负担,如果您特别想帮助孩子,我们建议您资助他们。

 

Q: 如果一对一资助孩子,她(他)会对我产生依赖吗,会认为我必须要帮助她(他)吗?

A:传统的救助行为是一对一的救助,救助人和被救助人之间会产生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处理不当,确实很容易产生很多的问题,如常见的依赖资助人心理及行动上的不当行为。

现代的公益理念则会将这样的风险减到最小,您可以通过基金会实现一对一的救助,基金会作为中间方,会对捐助人和受捐人产生行为的约束,并且在捐助的过程中,倡导正能量,感恩资助人。

Q: 如果我捐款给基金会,我如何保证资金是用在孩子身上的?

A:首先,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是在陕西省民政厅合法注册成立的,并接受陕西省妇联业务监管的公募基金会;项目的进展我们实时在网站上公布;其次,我们倡导并指导受助儿童建立小账本的方式,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Q: 如果我想去看看我帮助的孩子,可以吗?

A:我们很欢迎您能来陕西看看这些孩子,但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建议您参加我们的项目回访活动,我们将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我们的回访计划,您可以报名参与,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和方法,可以与我们办公室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