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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制度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14/1/22] 作者:[] 来源:[佚名]
 
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规范日常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基金会的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作息制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其中午饭时间安排在上午11:30至下午1:30之间的一个小时。

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         考勤要求

1.      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2.      各部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有事需请假者,请依照《基金会休假管理制度》办理。

三、         休假制度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及地点不做统一规定,由个人自定。休假人员走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保持工作的衔接。外出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发生。休假期间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特殊情况要按领导要求立即返回。

详细的休假规定,请见《基金会休假管理制度》

四、         办公室使用

 为确保办公室及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力求节约资源,爱护设施,落实各项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保持正规的办公秩序。

1.      基金会工作人员在使用办公室及相关设备时,须对办公室的卫生和设备的维护负责,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办公室的一切物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办公室和办公桌保持干净、整洁,办公物品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统一标准,设置有序。

2.      办公室的日常卫生、整理等事宜由工作人员自行负责。

3.      爱护公共财产,不随意损坏、丢失、浪费各种办公用品,努力降低损耗。办公室场地和财产物品不得擅自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借,并且要登记注明所借物品,归还时间和实际归还时间。

4.      办公室房门钥匙由工作人员人手一把,剩余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配制办公室钥匙。

5.      各部门必须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每天下班前认真清理文件,并将重要文件锁入文件柜;关闭门窗、电器设备及电源开关,确保安全。

6.      办公室的各种公用物品和设备只能用于工作,不能擅自为私人所用。

7.      各部门在领取办公用品时,应先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经本人签字方可领取。所有办公用品应本着优质、必要、节约的原则,比较价格,按需购置。

8.      办公室不准吸烟,不准私拉电线或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不准点用明火类物品(如蚊香等)

9.      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室留人、留宿。

10.  严格遵守办公时间,维护办公秩序。

11.  人员离开办公区域时须携带有效通讯工具,保证通信畅通。

五、         印章管理

 为规范基金会工作程序,健全文书制度,严格公章管理,现对基金会印章及理事长名章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

1.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印章必须有安全措施,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能擅自用印。用章应在办公室内,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使用。如确需在外加盖印章的,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印章保管人员携带印章前去加盖,盖完后立即带回。

2.      凡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发布的决定(决议)、指示、布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和公函等公文,必须用标准发文稿纸拟稿,主办负责人核稿(签字),有关负责人会稿(签字),报秘书长签发后,再由办公室登记、编号、用印。

3.      基金会各类证书、证明、通知等,由各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经秘书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用印,并附名册、名单或复印件留存。

4.      以基金会名义签署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向上级报送的计划任务书、统计报表、审查表、申报表等重要文本和呈报材料,需由秘书长审核签字,必要时报理事长签字批准,由办公室用印并留稿。重要的对外合同需报报理事长(法人代表)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重要的文件、材料、报表等,要保留领导签字的底稿或者复印件备查。

5.      其他事项需使用基金会印章者,可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非日常性事务用印,均需有关负责人审核,基金会秘书长签字同意。

6.      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各类用印文本,做好登记,文本要写明用印单位(盖章)、事由、经办人、批准人。未经基金会秘书长签字,不能使用印章。

7.      因工作需要使用理事长名章,必须经理事长本人批准。

8.      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信笺、空白纸等无具体内容的凭证或纸张上加盖印章。

9.      凡违反本规定用印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因违规用印而产生严重后果者,用印人及印章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         文电管理

 为做好基金会文件的传阅管理工作,参照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对文电管理作如下规定:

1.      文件管理人员在做好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登记工作后,认真填写收文处理单,附在所传文件上。

2.      由文件传送人员及时将文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并请有关领导及时归还,做到文件不横传、不积压,不携带保密文件离开办公室,不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3.      需有关负责人阅办的文件,由文件传送人员按领导批示送请该负责人阅办,阅办后及时归还。绝密文件必须专柜保管,在办公室阅读,要从严管理,单独登记送阅,阅后及时收回。

4.      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传阅过程中擅自复制或损毁文件和资料。

5.      凡涉密文件的传阅,均应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具体办理。

6.      各类文电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7.      文电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七、         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管理

 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系贵重办公用品。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能,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      管理人员应熟悉操作程序,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良好使用状态。

3.      复印、传真、打印重要或涉密文件资料时,应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八、         贵重物品使用管理

1.      凡价值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非消耗品均为贵重物品。

2.      贵重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各部门的贵重物品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责任到人。

3.      公用的贵重物品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存放在带锁柜中,如需借用,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签字登记备案。使用过程中要爱护公物,按操作规程使用,用后及时归还。

4.      建立贵重物品登记清单。登记清单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分配给有关人员的贵重物品一律由其本人签字领取。

5.      对贵重物品管理情况要定期不定期检查。保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在五一、十一、春节长假,人员休假前后,均要检查贵重物品的保管情况。

6.      贵重物品如发生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凡属于失职行为,要赔偿经济损失。